【資料圖】
1、考試科目分為:基礎科目:《證券市場基礎知識》。
2、專業科目包括:《證券交易》、《證券發行與承銷》、《證券投資分析》、《證券投資基金》。
3、2016年6月,在原計劃安排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的基礎上,增加《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》和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》兩個科目的專項資格考試。
4、基礎科目為必考科目,專業科目可以自選。
5、基礎科目為必考科目,專業科目可以自選。
6、2、基礎科加任意一門專業科即可從業。
7、3、選報的考試科目數量沒有限制,一次考試可以選擇報考一科或者全部五科。
8、4、單科成績兩年內有效,兩科都合格成績長期有效。
9、考試地點:北京、天津、石家莊、太原、呼和浩特、沈陽、長春、哈爾濱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福州、南昌、濟南、鄭州、武漢、長沙、廣州、南寧、海口、重慶、成都、貴陽、昆明、西安、蘭州、西寧、銀川、烏魯木齊、拉薩、深圳、大連、青島、寧波、廈門、蘇州、溫州、泉州、贛州(40個城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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